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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八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工作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

经与信永中和友好协商,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干价为

84.8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干价为95.4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担保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制度》(草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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