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确实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及监督的情况,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