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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纪鹏)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纪鹏)

本人刘纪鹏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本着勤勉、忠实、诚信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尽职地监督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于2024年5月续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在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本人关注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并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在2024年度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6次,均本人亲自出席,未

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会议共审议议案13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13次,对公司财务、募集资金、内部控制、担保、定期报告、选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行可转债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

本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基于本人专业,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含现场与视频方式及通讯方式),没有缺席会议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本人在审议前认真阅读文件资料,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30项,本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全部会议,见证股东大会召开过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听取股东意见建议,督促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及调研的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把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机,积极与公司高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

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在7月及11月,分别赴公司西北区及华东区的多个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听取了公司大区关于自身发展历程、近年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思路等方面的汇报,并与一线员工展开深入交流,结合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发展趋势,就强化市场拓展、内控合规、科技创新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本人2024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少于15天的要求。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审工作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发挥职责,防范公司内部控制及其他经营风险。

(二)聘用、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4年度,公司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对新任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新任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三)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传递在履职期间公司在治理、风险防控、经营发展等方面的做出的努力。在会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现场交流的中小股东解读新国九条出台对资本市场以及公司的影响,强制性退市标准的设立、减持限制的加强、分红力度与回购注销的鼓励,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严格监管,为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路径。

四、对公司治理和日常运营的关注与建议

本人始终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运营情况,积极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

通交流,积极参加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公司在生产经营、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面临着来自市场竞争激烈、电价波动加剧、应收账款回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二)加强市场拓展与精细化管理。在光伏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背景下,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的力度,牢固树立市场意识,争取更多的资源。同时要强化日常的精细化管理,用科技创新的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本增效,切实提高经营水平和质量。

(三)优化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应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纪鹏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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