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