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当前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