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实控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通讯方式与其亲属确认: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于2025年3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涉及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朱要文 | 原实际控制人 | 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朱要文已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上述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股票挂牌交易等事项无影响。
原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已不符合法定代表人资格。根据最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为总经理王火生,后续公司将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工作。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主要子公司金洲厦门正在商请专业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约定推进内审工作。拟先开展对金洲厦门主要负责经营管理活动的原董事朱要文、张丽娟,原经理(原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原财务总监吴晨勇及原财务职员吴年华、原销售职员欧阳勋实施内部审计程序。若发现涉嫌侵占、挪用的违法违纪或涉嫌犯罪(或协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向国家权力机关举报(报案),
2025-013坚决维护公司、股民以及债权人利益。
2、金洲厦门已向所属地的劳动局及劳动监察大队报备,对违法违规阻挠、干扰工作交接、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及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推进相关工作。
3、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推进金洲厦门与香港中华珠宝协会及其他同业开展合作,拓展子公司业务。
4、后续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工作进展。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