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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文件,经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㈠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当地政府定价和市场公允价格。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㈡ 该等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增长,节约支出成本,促进上市公司发展。

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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