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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事业部、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5%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
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1%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导致公司更改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
重要缺陷①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导致注册会计师对 所属企业出具拒绝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导致所属企业更改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
一般缺陷①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②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所属企业出具其他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下迹象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是不限于: (1)严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策严重失误; (2)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对子分公司管控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 (7)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要缺陷如下迹象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包括但是不限于: (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5)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一般缺陷(1)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一般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缺陷,各单位组织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进度和目标,并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跟踪整改效率与效果。

本年度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监督与改进,统筹安排境外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快海外内审监督进程。充分发挥内审监督效能,助力公司在全球化战

略布局中境外资产的合规经营、资产安全、风险可控。公司秉承风险导向为原则,积极筹建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管理细则》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修订了《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各子公司、事业部向公司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风险事项的管控要求,不断推进体系完善、强化监督力度、积极防范风险,全方位提升公司依法治企能力与风险防控水平。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五、下一年度内控管理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围绕制度管理、风险监控、系统控制、职责权限以及各领域控制活动,落实内外部管理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董事长:

尹震源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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