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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29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中国中化集团(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深圳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云信')在《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公司前身为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了附加条件的追加对价特别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① 触发的条件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如果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时,将对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存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 次。  第一种情况:存续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当年至2010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二种情况:存续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当年至  2010年年度报告; 第三种情况:如果本次重组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续公司2008年实现  的净利润低于8.3亿元,或存续公司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10.7亿元,或存续公 司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15亿元;或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存续公司2010年的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占存续公 司所有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之比低于60%。  (注:存续公司指盐湖集团;净利润指存续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利润总额指存续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利润总额;非钾肥业  务指存续公司除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以外的业务)  ② 追加对价的内容  将对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存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东追加对价的股份总数为17,886,577股,其中,青海国资追加对价10,901,869 股,中化集团追加对价5,281,215股,深圳兴云信追加对价1,703,493股。  在存续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 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调整公式 为: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数=追加对价股份数 (1+总股本变更比例)  在存续公司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 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但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 化。调整公式为: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数/变更后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以上任一情况出现时即执行追加对价,但追加对价总共只追送一次。  ③ 追送对象 存续公司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国浩核字 [2011]第23号),2010年本公司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占本公司所有业务实 现的利润总额之比低于60%。  由于本公司2010年的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占本公司所有业务实现的 利润总额之比低于60%,青海国投、中化股份(因中化集团所持股份已过户至中 化股份,相关追送义务由中化股份承继)、兴云信将依据原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 诺,对盐湖集团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实施追加送股合计17,886,577股盐湖集团 股份,其中:青海国投追加对价10,901,869股,中化股份追加对价5,281,215股, 兴云信追加对价1,703,493股。追送对价的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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