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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独立董事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公司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有利于公司盘活煤矿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加快探索企业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

2、本次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分步支付交易款项,协议中约定了交割安排、担保条款、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整体风险可控。本人同意公司就拟转让子公司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事宜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

3、本次交易事项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贵州宏泰股权成交价格优于账面值,跟评估值基本一致,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其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戴炳源 高香林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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