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近期股价异动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公司近期股价异动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55号),现就关注函所提及的内容逐项作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1)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再次进行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截止于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止于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如期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和了解,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2年1-6月(本期) | 2021年1-6月(上期) | 本期比上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50,448,562.50 | 644,894,367.61 | -4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238,110.92 | 110,170,328.12 | -85.2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118,901.76 | 110,094,364.12 | -85.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1,153,331.04 | 94,859,970.40 | -269.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4 | 0.1726 | -85.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4 | 0.1726 | -85.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6.76% | -5.80% |
2022年6月末 | 2021年6月末 | 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28,216,094.03 | 2,507,820,529.67 | -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29,702,816.42 | 1,677,365,968.40 | -2.84% |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5.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85.26%。公司该期业绩与2021年半年度相比有较大降幅,主要是因为该期公司在售的自营房地产项目较少,地产销售收入同比下降较大;同时,股权合作项目已售商品房该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形较少,公司相应投资收益减少,故此,公司业绩同比下降。目前住宅消费和置换需求的释放难言乐观,对于房地产业公司而言,销售预期未得到明显的改善。
公司再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其他业务中,下属的核桃坪煤矿及煤炭沟煤矿,仍处于技改扩能的前期建设准备阶段,尚未采掘产出。两煤矿建设进程比较繁琐,到投产周期预估较长。另外,公司铅电池回收业务,产品为再生铅,当前受铅下游需求不振、铅价波动和原料采购成本等因素影响,行业普遍盈利不甚理想,今年上半年再生铅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2)根据本所规定,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于当天下午立即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
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时作出了书面回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海涛先生截止于目前不存在计划对粤宏远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粤宏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公司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查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并书面回复,各位董监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