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炳强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年报同期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可供分配利润状况,以及考虑了未来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出每10股派现1.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制定合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经审核,公司已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
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内控重点活动按规定开展,确保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客观、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2021年度未出现重大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以上第1、3项议案将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