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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粤宏远A: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2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024年度末该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数量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3人;2024年度该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19.61万元;2024年度该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成立至今没有发生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十多年。2008年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胜蓝股份、松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南风股份、思为客科技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十多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8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

伙人。2022年5月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本次服务的总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尽职尽责,遵循审计准则及执业规范,保持独立、客观的职业立场,很好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经对该所的注册与备案信息、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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