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业务总结和2025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对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3.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决定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