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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和袁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向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借款可分期发放,单期借款的期限均为12个月。同意由本公司、关联人王文锋先生为上述上海实业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

45.6611%合伙份额的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持有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百傲化学,证券代码:603360.SH)流通股为上述上海实业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关系说明:王文锋先生同为本公司及大连和升的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王文锋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担任大连和升董事,董事袁伟先生现担任大连和升副总裁,韩东丰先生和袁伟先生为关联董事。

(二)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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