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2025-02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铸造厂《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新北区住建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井街道”)签订《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346,856,907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房屋征收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北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6日下发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常新征〔2025〕1号),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三井街道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铸造厂及周边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具体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将对公司铸造厂房屋实施征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铸造厂<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北区住建局、三井街道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346,856,907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房屋征收方基本情况
本次房屋征收方为新北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三井街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标的为长江路以东、飞龙路以南、华山路以西、沪宁城际铁路以北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铸造分公司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占地面积:107,169.3m?
房屋用途:工业
房屋面积:建筑总面积76,179.89m?
补偿总额: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结合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经双方协商并增加相关搬迁补偿、奖励等项目,确定本次征收补偿金额为346,856,907元。
四、定价依据及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铸造厂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设备设施征收补偿价值进行评估,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提供依据。
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涉及的铸造厂地块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
报字(2025)第30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了解铸造厂地块被征收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5号),公司铸造厂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含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备设施(不包含可搬迁设备)等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征收补偿价值为292,174,767元,上述评估结果不包括征收部门给予的搬迁奖励及补助等。
五、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征收实施单位)
乙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人)
(二)协议主要条款
1、补偿金额
(1)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2)补偿款项:征收补偿总额为346,856,907元。补偿内容包括房屋、附属设施(装饰)价值补偿、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资产设备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奖励费、空地补偿。
2、款项支付
所有补偿款项分三次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①房屋无抵押证明;①债权债务已处理到位或债权债务不影响本协议明确的责任义务履行,且无未履行完的各类行政处罚情形的承诺书;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相关权属证明资料原件。以上材料全部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20%;
(2)档案流转结束,乙方腾空房屋后先交付钥匙,待拆房及房
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30%;
(3)乙方需提供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厂区所在土壤环境(含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后出具的土壤环境评估报告。若土壤环境评估报告认定须修复的,企业应组织对原厂区范围内的土壤(含地下水)进行修复治理,实施修复治理结束后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以上条件全部达成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3、搬迁奖励
双方约定:乙方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房屋腾空交甲方拆除。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腾空被征收房屋并交甲方验收的,甲方将扣除乙方补偿款项奖励中的搬迁奖励费的10%。
4、其他事项
(1)房屋搬迁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2)房屋交付拆除时凡属已补偿物应保持原样不变,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补偿款。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原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由乙方配合甲方共同报有关部门注销。
(4)乙方需保证所属土地土壤安全,如出现任何土地污染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需保证其所属地块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涉及债务、抵押、担保、租赁和其他所有权人房屋资产等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范围系公司原铸造基地,2023年已整体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土壤检测治理费用、时间以及补偿款项
支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上述征收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七、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补偿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2、公司铸造厂土壤环境需经专业单位检测合格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后,公司方可收到第二笔补偿,检测治理费用、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有不满足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风险。
3、公司能在2025年内收到补偿款数额及收入确认条件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涉及的铸造厂地块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3023号);
4、《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了解铸造厂地块被征收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25号);
5、拟签署的《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