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苏常柴A: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公告编号:

2025-02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新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人数 (个)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 (个)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 (个)代表股份数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2227,665,51732.2613%2463,187,0360.4516%248230,852,55332.7129%
B股000.00%11,600,3000.2268%11,600,3000.2268%
总体2227,665,51732.2613%2474,787,3360.6784%249232,452,85332.939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0,379,05399.11%1,885,8000.81%188,0000.08%
其中:A股230,379,05399.79%285,5000.12%188,0000.08%
B股00.00%1,600,300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715,63656.70%1,885,80039.37%188,0003.93%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0,379,55399.11%1,891,1000.81%182,2000.08%
其中:A股230,379,55399.80%290,8000.13%182,2000.08%
B股00.00%1,600,300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716,13656.71%1,891,10039.48%182,2003.8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0,364,65399.10%1,886,2000.81%202,0000.09%
其中:A股230,364,65399.79%285,9000.12%202,0000.09%
B股00.00%1,600,300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701,23656.40%1,886,20039.38%202,0004.22%
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0,310,65399.08%2,097,8000.90%44,4000.02%
其中:A股230,310,65399.77%497,5000.22%44,4000.02%
B股00.00%1,600,300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47,23655.27%2,097,80043.80%44,4000.9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0,498,55399.16%1,888,3000.81%66,0000.03%
其中:A股230,498,55399.85%288,0000.12%66,0000.03%
B股00.00%1,600,300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835,13659.20%1,888,30039.43%66,0001.3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烁、陈艾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