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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证券投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投资收益的金额不包含在授权投资额度内。上述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非固定收益类或者非承诺保本的投资。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2024年度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债券XS2785423190DONGXING0PCT22,194,313.04公允价值计量-140,874.8422,194,313.04-530,378.1322,053,438.2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011786659THSCPA6.95PCT6,701,301.89公允价值计量1,030,066.536,701,301.891,030,066.537,731,368.42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307183694HOPEDU0PCT6,587,400.48公允价值计量159,387.466,587,400.48159,387.466,746,787.94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078641888VNKRLE3.15PCT7,915,405.68公允价值计量129,935.307,915,405.681,638,271.756,283.326,407,069.23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751792836HKJHCC5.35PCT17,384,448.67公允价值计量4,279,082.892,724,592.17647,139.542,724,592.176,356,535.52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728038909TSINGH5.375PCT16,644,161.72公允价值计量11,478,660.22497,110.339,532,505.73497,110.332,443,264.82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863988157THSCPA7.95PCT1,914,657.69公允价值计量281,653.331,914,657.69281,653.332,196,311.02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918227817HKJHCC7.5PCT672,466.32公允价值计量77,320.11123,081.5412,269.65123,081.54188,132.0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728038818TSINGH4.75PCT12,447,590.72公允价值计量8,558,236.594,036,869.3912,595,105.98-452,292.1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363933487CHIGRA9.125PCT5,963,167.76公允价值计量6,724,414.716,724,414.71678,858.3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1713193586VNKRLE3.975PCT8,232,331.05公允价值计量-124,478.278,232,331.058,107,852.783,345,654.87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219615957SHUION6.15PCT1,291,656.14公允价值计量0.001,291,656.141,291,656.1446,016.46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债券XS2078642183VNKRLE3.5PCT3,874,656.74公允价值计量699,386.373,874,656.744,574,043.11770,497.1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合计111,823,557.90--31,117,714.529,416,729.31-58,711,722.7145,123,259.408,680,531.1854,122,907.15----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账户控制:实行证券(账户)管理和资金(账户)管理分离。公司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对接。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所有业务环节均实施分离,保证证券人员不经手资金事务,财务人员不经手证券事务,做到账、券、银三分离。

(三)资金审批及调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账户,任何一笔资金调拨至资金账户均须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

(四)会计核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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