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4 年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度融资类业务规模的议案》,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将 2014 年度融资类业务规模由 180 亿元调整至 260 亿元。融资类业务风险损失额度纳入公司金融资产投资业务 11.7 亿元的总体风险损失限额中管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