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实施换股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宏源证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刊登《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2 月 10 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关于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 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按照 8.12 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截至2014 年 12 月 9 日即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0.50 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 275.62%。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公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换股吸收合并 实施完成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后,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宏源证券全体投资者。 申银万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 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 2014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全文、本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3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司股票将自本公告刊登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