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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05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证券”)股票(证券简称:宏源证券;证券代码:000562)于 2014 年 12 月 2日、12 月 3 日、1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1.2014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完善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及其摘要等文件详见当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12月10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2014年12月9日为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并关注市场风险。(详见公司于 201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实施换股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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