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源证券;证券代码:000562)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7 月 29 日、7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在上述媒体刊载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牌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定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 2014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根据初步预测,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402.5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0.97 亿元,每股净资产 3.80 元/股;2014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47 亿元,利润总额 10.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18 元/股。上述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详见 2014 年 7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公司公告)。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