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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4月25日

目 录

许志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王玉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

杨玉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8

许志平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提案,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38项提案,所有会议我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通过全面获取相关材料,深入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沟通,以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同意票。

(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除委托出席1次临时股东会,其他会议均亲自出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于2024年2月27日主持会议,同意将《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2023年度ESG报告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ESG核心议题,开展《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同意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于2024年1月24日参加会议,对公司编制的《发展战略规划(2023-2032)》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会议召集和主持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2.2024年4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

3.2024年11月26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11月26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

2.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了解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独立意见等行使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1.2024年3月12日,审阅《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签署审核意见。

2.2024年4月12日,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纳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能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4年4月24日,审阅《内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认为《内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从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风险与控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与业务控制、内控评价等方面,对规范和加强公司内控风险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实际。

4.2024年7月9日,审阅《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通过四个阶段建设,最终实现新发展形势下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有效运行的目标。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并与年审会计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2.2024年4月12日,对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年12月28日,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访谈。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一)2024年5月21日、12月23日,参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与股东代理人积极沟通。

(二)2024年9月3日,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线上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18人次,累计访问222人次,观看时长超过3小时。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项目专家评审会,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测评,审阅公司《关于宁夏证监局问询函的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参加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专题培训、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内控风险管理专项培训、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现场工作时间18天。

(二)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活动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职责。

(三)认真学习监管制度,主动了解监管动态,密切关注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出关注的问题并得到反馈,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认真学习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公司法》修订及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9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公司举办的“新修订《公司法》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

2025年,我将持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多方位实地调研,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稳健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期待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能够继续并肩同行,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张文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提案,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38项提案,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通过全面获取相关材料,深入分析研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沟通,以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同意票。

(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我均亲自出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期间,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计划,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了行评估,对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报告;听取了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制定的《内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阅公司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商务谈判文件,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商务谈判过程进行了监督,同意将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此外,我还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于2024年4月12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被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人,审议通过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2.2024年4月12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

3.2024年11月26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11月26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

2.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了解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独立意见等行使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1.2024年1月29日,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的《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2024年4月12日,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纳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能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4年4月24日,审阅《内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认为《内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从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风险与控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与业务控制、内控评价等方面,对规范和加强公司内控风险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实际。

4.2024年5月22日,审阅《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5.2024年5月27日、9月9日,分别审阅《2023年下半年重大经营事项检查报告》和《2024年上半年重大经营事项检查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增资入股南部铁路、太中银铁路股权转让及大古物流破产清算等事项进展情况、2023年度供应链贸易业务及关联交易开展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并与年审会计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2.2024年3月28日,对公司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商务谈判过程进行了监督。

3.2024年4月12日,对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审计费用报价比较合理,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一)2024年5月21日、7月26日、12月23日,分别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与股东代理人积极沟通。

(二)2024年9月3日,参加公司组织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线上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18人次,累计访问222人次,观看时长超过3小时。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参加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测评,审阅公司《关于宁夏证监局问询函的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参加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专题培训、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内控风险管理专项培训、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现场工作时间15天。

(二)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活动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职责。

(三)认真学习监管制度,主动了解监管动态,密切关注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座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门、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出关注的问题

并得到反馈,修改完善公司相关提案、文件、报告等,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认真学习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公司法》修订及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公司举办的“新修订《公司法》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我将持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多方位实地调研,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稳健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期待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能够继续并肩同行,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王玉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自2024年5月21日担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提案,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我应参加5次,实际参加5次。通过全面获取相关材料,深入分析研究,以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同意票。

(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我因工作原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2次临时股东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11月26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

2.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了解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任职以来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独立意见等行使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其他沟通情况

2024年7月9日,审阅《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通过四个阶段建设,最终实现新发展形势下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有效运行的目标。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5月21日,参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与股东代理人积极沟通。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股东会,参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任职以来现场工作时间5天。

(二)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活动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职责。

(三)认真学习监管制度,主动了解监管动态,密切关注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出关注的问题并得到反馈,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认真学习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公司举办的“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

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

2025年,我将持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多方位实地调研,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稳健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期待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能够继续并肩同行,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杨玉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自2024年7月26日担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公司会议提案,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我应参加4次,实际参加4次。通过全面获取相关材料,深入分析研究,以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同意票。

(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我应出席1次并亲自出席。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11月26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

2.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了解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其他特别职权情况

任职以来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发表其他独立意见等行使其他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审计沟通情况

2024年7月9日,列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听取《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汇报。

2024年12月16日,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

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进行访谈。

五、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9月3日,参加公司组织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线上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18人次,累计访问222人次,观看时长超过3小时。

2024年12月23日参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与股东代理人积极沟通。

六、现场工作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在线回复投资者提问,参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任职以来现场工作时间8天。

(二)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其他活动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职责。

(三)认真学习监管制度,主动了解监管动态,密切关注舆论评价,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提出关注的问题并得到反馈,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认真学习新颁布及修订的证券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公司举办的“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培训”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尽责能力。

2025年,我将持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多方位实地调研,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稳健发展。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期待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能够继续并肩同行,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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