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明)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4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讨论,全部议案获得通过。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视频和现场会议、以及传签的方式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客观、明确地发表本人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身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葛明 | 13 | 13 | 0 | 0 | 4 |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第九届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需经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前审议通过或提出建议的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经审慎考虑、讨论后对各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针对会议各项议题,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和中介机构的情况介绍,积极了解议题事项内容;就关切的重点议题在会上向管理层进行询问,提请董事会关注,并结合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公司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审议并披露了8项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包括:第九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安徽石化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管理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在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后,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在议题审议时重点关注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公平性和公允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建立后,通过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审议了上述报告,经全体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 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在认真阅读了会计机构的资质材料并了解他们的业务经验之后,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提名董事
2024年4月,公司原董事Erik Fyrwald先生因不再在公司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任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函,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刘红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月下旬,第九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覃衡德先生、刘红生先生和安礼如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葛明先生和杨光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1月,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黄京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全体成员的同意。本人认真阅读了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了解他们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关注提名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任职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况,特别是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条件,审慎、独立地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5月,继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包括:续聘Steve Hawkins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Efrat Nagar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郭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7月,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Ga?l Hili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同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得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同意。本人认真研究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了解他们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是否足以支撑他们胜任各自的岗位,领导公司在艰难的市场环境成功转型,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关注他们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任职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不
得任职的情况。基于上述了解,本人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九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2023年度薪酬、以及根据公司和先正达集团的短期和长期激励计划授予的奖励。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聘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全体成员的同意。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准备的管理层年度绩效考核文件和薪酬方案建议,综合考虑管理层的个人贡献和公司预算的实现情况,对相关议题投了赞成票。
(七)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4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 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每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重大事项核查工作的汇报,深入探讨相关议题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挑战。围绕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在相关审计委员会召开前与公司聘用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单独预沟通,了解年度审计中的重要财务议题、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以及审计进展情况和问题。
四、 在公司现场工作和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4年,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议的机会,与管理层开展现场交流,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实地调研公司办公经营场所和行业研发实验室,熟悉公司经营业务和行业趋势,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媒体报道。2024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交流会,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了解投资者和券商关于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和股东回报方面的关切和意见。
五、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六、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葛明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