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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9日
江铃汽车: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0550证券简称:江铃汽车公告编号:2025—025
200550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与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供应控制器、电驱桥产品,年度交易金额预计人民币1.8亿元。由于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持有其40%股权,同时江铃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和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东大道25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ZEHE Marco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 AG持有50%股权,江铃集团持有40%股权,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江铃集团持有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40%股权,同时江铃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将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及公司的要求供应生产所需的汽车配件或原辅材料;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应根据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及其它条件,向公司供应产品;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设计成本优化工作;

3、双方可以选择按照如下任何一种方式付款:

(1)公司在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发票开出之后第30天支付。若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将给予公司折扣。

(2)公司在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发票开出之后第60天支付。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市场上有同样产品价格的,按市场价执行;专用件及服务无法或难以取得相应市场数据的,其价格通过对方报价、成本核算、双方谈判来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为保障公司产品的正常生产和销售,系本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多为本公司产品所需之专用件。本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与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暂未发生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关于公司与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与博世电驱动系统(南昌)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江铃汽车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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