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召开的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139,02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
1、报告期内未发生弥补亏损情况,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79,333,271元;
2、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3,2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7.12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614,608,368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4,608,368 | 590,438,376 | 366,002,736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7,139,024 | 1,475,597,266 | 915,049,16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179,333,27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046,868,55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71,049,4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09,261,8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71,049,48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合理性说明
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按以上方案,公司2024年度分红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