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5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本次金浦集团解除司法冻结(包括司法标记、司法再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10,075,869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95.19%,占公司总股本的21.29%;本次金浦集团解除轮候冻结共计两笔,股份数量分别为220,700,000股及94,025,579股。
2、本次金浦集团轮候冻结生效即转为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6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27.64%,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金浦集团被司法冻结的股份累计为71,624,131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2.45%,占公司总股本的7.26%;无轮候冻结。
3、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1、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执行人名称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10,075,869 | 95.19% | 21.29% | 否 | 2024- 01-24 | 2027-01-23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执行人名称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20,700,000 | 100% | 22.36% | 2024- 01-24 | 2027-01-23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94,025,579 | 42.60% | 9.53% |
3、轮候冻结生效即转为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生效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轮候期限(月) | 轮候机关 | 原因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1,000,000 | 27.64% | 6.18% | 否 | 36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生效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0,700,000 | 22.36% | 71,624,131 | 0 | 32.45% | 7.26% |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系因金浦集团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相关债务已全部清偿,诉讼涉及的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2、本次轮候冻结生效系因金浦集团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处于执行阶段,涉及股份由轮候冻结状态转为司法冻结状态。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金浦集团被司法冻结的股份累计为71,624,131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2.45%,占公司总股本的7.26%;无轮候冻结。
4、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