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分别为张为义、彭松、谢敬东、姚王信和孙永标)。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各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的议案
董事方世清为公司总经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张为义、彭松,独立董事谢敬东、姚王信、孙永标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张为义、彭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谢敬东、姚王信、孙永标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5-49))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