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关于TCL集团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书面文件的通知, TCL集团于1月6日召开了第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TCL集团受让惠州市南方通信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股权13.83%和惠州市通信发展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股权1.11%,合计受让股权比例为14.94%,转让价格为每股5.0476元。详细内容见2002年12月19日、12月24日、1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次股东股权转让尚需获得财政部、外经贸部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的豁免。 特此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