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400174 证券简称:中天3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实施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事项 |
第九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1.《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第九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9.《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 ||
第九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董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的情况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
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核查,并就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落实和执行,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对未披露信息保密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履行监事会职责,增强监督有效性。监事会也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
通协调,加强对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