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2024年4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马晓茜 | 3 | 2 | 1 | 0 | 0 | 否 | 2 |
本人对2024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4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任职期内现场办公天数累计6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
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本次任职期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马晓茜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