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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12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5次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2210005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

人均能在规定时间提前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进展情况,就本人所获悉的本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表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88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召集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会议期间,本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审计部保持密切联络,运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公司的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及年报审计计划、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预算、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为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以及各项审计、评估工作的高效完成提供了切实保障。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表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召集了报告期内全部

次会议,对《关于推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现场工作情况

现场工作天数共计17天
现场参会天数实地考察调研分子公司天数
125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等相关会议、根据公司安排参加深交所集中路演、实地考察调研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同时通过通讯、邮件等方式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等方面的信息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渠道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同时,2024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公司均给予了全面的支持与配合,搭建了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短信等多种实时沟通方式,积极提供相关工作人员、会议资料、现场办公等有利条件,当本人对审议材料提出补

充意见时,公司均能在较短时间内反馈有效信息,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根据公司安排于2024年4月18日出席了深交所“锻造新质生产力”集体业绩说明,通过现场问答、在线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此外,本人持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公司对全体股东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五、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本人自查,确认2024年度不存在《管理办法》及《独董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意一种情形,本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六、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以及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权,促进了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运用自身在会计专业知识的储备和相关工作经验为云南白药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专此报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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