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中绿电: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41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股份1,476,641,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19,116,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57,52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0人,代表股份58,731,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57,52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02,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42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6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9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09%;反对42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0%;弃权6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1%。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596,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42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8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04%;反对42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0%;弃权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6%。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07,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42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6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9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94%;反对42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0%;弃权6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6%。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54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44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647,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3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27%;反对44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43%;弃权647,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51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4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弃权674,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06,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4%;反对4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6%;弃权674,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1%。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9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反对36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58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19%;反对36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8%;弃权58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3%。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8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反对43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5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79,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92%;反对43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8%;弃权5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0%。

8.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9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反对43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5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54%;反对43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30%;弃权5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6%。

9.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77,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反对48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6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92%;反对48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54%;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4%。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70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8%;反对45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9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19%;反对45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3%;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8%。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70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8%;反对45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9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19%;反对45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3%;弃权4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8%。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1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42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60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0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5%;反对42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3%;弃权60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2%。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投资、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73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42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2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9%;反对42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7%;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4%。

1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7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8%;反对48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0%;弃权4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7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58%;反对48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0%;弃权4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9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0%;反对45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6%;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9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30%;反对45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6%;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4%。

(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1.关联股东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2.存在的关联关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17,909,637股。

4.回避表决情况:针对上述议案14和议案15,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均按要求进行了回避表决,且相关议案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