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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23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2.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4月2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经审验,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2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2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86,869.4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2,430,105.9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2.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578,348,473.96元。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066,602,352.00元,股本为人民币2,066,602,352.00元。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认为立信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监管关注事项、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立信及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2025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意见,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并与其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在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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