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地行使了其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相应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监察。监事会成员恪守职责、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并在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方面,以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机构建设情况
2024年度为监事会的换届年。3月,因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行将届满,公司经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钟丽麟先生、陈沛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6月,因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届满,公司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伟杰先生、彭君舟先生、贺亚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上述程序,李伟杰先生、彭君舟先生、贺亚荣女士、钟丽麟先生、陈沛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6月28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2024年 3月25日 | 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2024年 4月24日 | 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 6月12日 | 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 6月28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
2024年 8月26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4年 10月23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工作、经营成果以及财务报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合规经营、有效执行相关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如实向监事会提供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6、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敏感期内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2024年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四、2025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一如既往地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切实做好监事会召集召开及各重大事项审议工作;继续勤勉尽责,结合公司拟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严格履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司各项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同时,亦将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就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