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报告》。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销售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冰山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销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5-016)。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冰山销售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 冰山销售现有业务和员工由公司承继和接收;冰山销售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
由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2、申报登记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3、联系电话:0411-87968822
4、邮箱地址:000530@bingshan.com
5、联系人:杜女士
6、请在信函封面/电子邮件名称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显示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