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参会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