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
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或公司)于 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加快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期限1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广弘创汇湾公司不超过9.4亿元项目贷款及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为18年。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单位名称: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 号力合科技产业中心10栋研发车间905—15 研发车间
3.法定代表人:姚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2 年9 月20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股权结构: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70%股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30%股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70%股权,南海联华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股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税务服务;餐饮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普宣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广弘创汇湾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000.01 | 10,000.56 |
负债总额 | 0.00 | 0.5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0.00 | 0.58 |
净资产 | 10,000.01 | 9,999.98 |
资产负债率 | 0.00% | 0.01% |
2022年度 | 2023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0.01 | -0.03 |
净利润 | 0.01 | -0.0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的18年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
1.为夯实广弘控股“一港四基地”产业布局,推动核心主业高质量发展,同意为广弘创汇湾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的长期项目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8年。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广弘创汇湾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广弘创汇湾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9.4亿元的18年期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股权的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比例为本次贷款提供同等担保,其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认为仅间接持有广弘创汇湾公司30%的股权。本次担保对象广弘创汇湾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贷款所投入的建设项目发展前景较好,未来还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7,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对广弘创汇湾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5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