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
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年和2011年1-3月
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年和2011年1-3月
关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专项报告 | 1-2 | |
二、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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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080号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07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广弘控股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广弘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广弘控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广弘控股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第2页
本报告仅供广弘控股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耀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昌宇颖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汇总表 第1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151.97 | 23,437.81 | 141.28 | 12,331.06 | 18,400.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479.17 | 37,559.00 | 972.83 | 50,011.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00.00 | 74.80 | 1,963.75 | 1,111.0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430.00 | 55.11 | 55.11 | 2,430.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 实质控制人下属公司之联营企业 | 预付款项 | 98.66 | 3.70 | 94.96 | 服务费 | 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18,729.80 | 66,426.81 | 1,244.02 | 64,364.62 | 22,036.01 |
本表已于2023年04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