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4 号),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本公司将尽快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事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