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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分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的调整;(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3,048,32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调整;(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与轻工集团签署《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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