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500136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否定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否定意见所述事项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所述否定意见事项如下:
公司原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与部分外部人员所控制的企业通过开展大宗贸易业务谋取非法利益,内外勾结套取公司资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导致2020年度发生大额亏损。由于前述原管理层涉嫌舞弊及利益输送,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公司前期未能及时识别贸易业务相关风险,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否定意见所述的内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做了以下整改:
(1)全面停止公司及原涉事子公司的大宗贸易业务;
(2)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广东证监局的调查工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修订了包括《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细则》《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广州浪奇内部授权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内部授权及印章使用等的管理工作;
(4)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
识别财务风险。同时,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相关重要事项、重大风险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最大程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5)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根据调查及自查结果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
基于上述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浪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