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2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2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其中包括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工”)、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Yue Xiu Textiles Co., Ltd)(以下简称“越秀纺织”),联营企业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746.02万元;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2021年预计金额。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22年4月28日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鉴于公司董事黄兆斌在轻工集团任职,公司董事钟炼军在百花公司任职董事,上述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2021年度)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包材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981 | 38.30 | 826.85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香精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968.9 | 150.33 | 513.64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采购包材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254.85 | 31.80 | 457.49 |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原料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20.18 | - | 866.06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1.55 | - | 0.56 |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7.43 | 1.20 | 1.13 | |
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5,309.73 | 602.87 | 2,349.22 | |
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Yue Xiu Textiles Co., Ltd) | 销售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3,000 | - | -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销售原材料及产品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592.28 | 54.27 | 203.41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或劳务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提供动力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42.00 | 30.89 | 28.97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租赁、管理服务及动力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433.69 | 59.40 | 65.1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或劳务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2,000 | - |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接受租赁及技术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不超过134.41 | 24.00 | 96.08 | |
合计 | / | / | 不超过13,746.02 | 993.06 | 5,408.54 |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 | 不超过18,100 | 0.00% | -100% |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包材 | 826.85 | 不超过1,231.55 | 3.71% | -32.86% |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香精 | 513.64 | 不超过867 | 12.12% | -40.76%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采购包材 | 457.49 | 不超过1,063.7 | 0.32% | -56.99% | ||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原料 | 866.06 | 不超过17,430 | 0.82% | -95.03% | |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0.56 | 不超过4.1 | 0.00% | -86.34% |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13 | 不超过7.9 | 0.00% | -85.70% | ||
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349.22 | 不超过5,000 | 2.23% | -53.02%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销售原材料及产品 | 203.41 | 不超过676.85 | 0.00% | -69.95% | ||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 提供动力服务 | 28.97 | 不超过45 | 30.79% | -35.62% | |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动力服务 | 65.13 | 不超过140 | 69.21% | -53.48%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接受技术服务 | 96.08 | 不超过124.12 | 100% | -22.59%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 ②由于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交易为委托加工交易,公司原先按双方签署的采购、销售合同金额进行预计,经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收入按净额法确认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原则,故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出现较大差异。若按全额法计算,实际发生销售金额15,415.06万元,采购金额14,549万元,未超预计金额。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市场及客户要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二路9号;法定代表人:FRANKI ANTHONY DASS;注册资本:10,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95542988B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表面活性剂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奇宁公司2022年3月末总资产17,922.97万元,净资产-5,015.3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 5,055.34万元,净利润是-311.1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宁公司49%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奇宁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二)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黄石路江夏村塘边岭大院内自编13号自编8号;法定代表人:贺政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4101主营业务:印刷和包装材料销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人民印刷厂2022年3月末的总资产为18,355.52万元,净资产为13,321.21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4,039.84万元、净利润为24.9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民印刷厂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人民印刷厂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人民印刷厂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三)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560号(南楼)911室;
法定代表人:李泽洪;
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2933T
主营业务:香精香料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百花公司2022年3月末的总资产为 25,494万元,净资产为18,24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5,134万元、净利润为 2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且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钟炼军在百花公司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四) 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之一1501房;
法定代表人:马裕填;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1910C
主营业务:原材料、商品批发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广州化工2022年3月末的总资产为48,100万元,净资产为8,75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39,417万元,净利润为4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化工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化工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五) 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Yue Xiu Textiles Co., Ltd)
1. 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50万港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纺织品、化工品、个护产品等进出口贸易。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越秀纺织2022年3月末的总资产为32,972.28万元, 净资产为8,615.3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24,798.34万元, 净利润为165.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纺织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州化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纺织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六)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法定代表人:曾郴湘;注册资本:198,452.2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主营业务:商业服务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轻工集团2022年3月末的总资产为2,089,816万元,净资产为1,177,776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515,686万元、净利润为14,7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轻工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与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及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向奇宁公司委托加工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RHS-1200等原料,并向奇宁公司提供动力服务,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2,062.18万元。
2、与人民印刷厂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及孙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氏食品”)拟向人民印刷厂采购包装材料,向人民印刷厂销售广氏水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982.55万元人民币。
3、与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华糖食品、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广氏食品拟向百花公司销售广氏水等产品,南沙浪奇拟向百花公司提供提供租赁、管理服务及生产经营所需自来水、电以及蒸汽,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1,410.02万元人民币。
4、与广州化工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广州化工销售洗衣粉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5,309.73万元人民币。
5、与越秀纺织的关联交易:
南沙浪奇拟向越秀纺织销售表面活性剂等产品,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
6、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拟向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包装材料,并向其销售产品,拟接受其提供的租赁和技术服务,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981.54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认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情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