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红棉股份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红棉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52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默 | 刘垚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 | ||
电话 | 020-82162933 | 020-82162933 | ||
电子信箱 | dm@hongmian000523.com.cn | liuyao@hongmian000523.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97,320,797.18 | 1,111,675,005.41 | -1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493,156.72 | 37,505,533.19 | -1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203,386.85 | 43,301,802.67 | 15.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5,209,441.65 | 147,153,045.42 | 121.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7 | 0.0204 | -13.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7 | 0.0204 | -13.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1% | 2.64% | -0.9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00,201,696.89 | 3,366,377,571.09 | 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04,389,432.09 | 1,921,527,847.46 | -0.8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8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80% | 510,308,307.00 | 510,308,307 | 不适用 | 0 | |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97% | 256,342,785.00 | 0 | 不适用 | 0 | |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5% | 100,070,672.00 | 0 | 不适用 | 0 |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6% | 89,256,197.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2% | 66,423,76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国有法人 | 2.62% | 48,109,869.00 | 0 | 不适用 | 0 | |
林旺钏 | 境内自然人 | 1.86% | 34,059,814.00 | 0 | 不适用 | 0 | |
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 | 27,749,054.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21,360,707.00 | 0 | 不适用 | 0 |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5% | 21,066,827.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截至报告期末轻工集团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650,407股。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轻工集团仍需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其已作出的承诺的要求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时将轻工集团所持全部股份列为有限售股份。注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8,135,928股,占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99%。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推进现金收购,完善战略发展布局公司自2024年1月披露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全资子公司鹰金钱以来,公司积极与中介各方推进收购项目进程。受轻工集团对集团内非上市板块业务战略调整影响,为加快规范公司与鹰金钱控股子公司亚洲食品存在的同业竞争事宜,同时扩大饮料板块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收购鹰金钱100%股权方案调整为收购亚洲食品
39.9996%股权,同时,鹰金钱将其持有的亚洲食品的60.0004%表决权委托给公司,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亚洲食品100%表决权,成为亚洲食品控股股东,亚洲食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7月,本次收购亚洲食品39.9996%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8元/股(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35,9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3.5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237,745.5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3.6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