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红棉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

本人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邢益强:独立董事。男,1962年出生,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山大学博士,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兼任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曾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会长,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名誉会长,广东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海珠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海珠区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珠海、东莞、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2024年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邢益强826006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审议和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与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考核;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考核依据。

2.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合计24项议题,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会议名称事项
2024年1月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2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2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1.审议公司《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通过实地调研,参观华糖食品工厂,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参观了新仕诚创意园园区,了解园区出租及运营情况。三是充分发挥本人专业知识,为公司董监高及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讲座,通过举办“2024年依法治企暨新《公司法》”培训,结合经典案例及本人的履职心得,介绍新《公司法》重点条款,特别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守法合规、忠实勤勉的义务、责任与风险等内容,使公司员工对新《公司法》的重要修订内容有了更全面、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加强了有关人员的风险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其合规意识、提升治理水平,以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是本人通过微信、电话及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动向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工作要求,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详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审计机构的审计程序、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遵从证监局对审计委员会的要求,主动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相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投资者索赔诉讼的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末,部分投资者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收购事项开展情况。2024年初,公司启动了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鹰金钱的收购项目,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截至报告期末,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本人将持续关注本次收购项目。

3.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程序合法性重点关注:

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本人通过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内容、价格及有关合同、评估报告及中介机构意见等进行详细的检查核实,本人认为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的情况。公司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按照相关程序对中职信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其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本人也向公司及中职信了解了历年来公司年报审计情况,配备审计团队的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工作展望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本人积极参加监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关注重大经营事项,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益强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