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亿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4.3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0亿元。
2.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3,035,556.89 | 74,832,868.13 | -48,156,295.3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43,762,914.3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940,105,065.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9,904,043.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
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