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社会责任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