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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红棉股份股票代码00052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默刘垚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二1907-1908房
电话020-82162933020-82162933
电子信箱dm@hongmian000523.com.cnliuyaohongmian000523.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111,675,005.411,336,477,528.291,446,130,460.27-2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505,533.19696,140.1113,874,964.6817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3,301,802.677,794,829.157,794,829.1545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7,153,045.42328,120,136.54401,861,932.84-63.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40.00040.0079158.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40.00040.0079158.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4%0.05%0.89%1.7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3,464,396,171.283,215,801,173.843,215,801,173.84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45,672,771.131,401,121,756.531,401,121,756.533.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4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17%498,680,198498,680,198不适用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5.11%277,384,7900不适用0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45%100,070,6720不适用0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6%89,256,1970不适用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3.77%69,282,7600不适用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6%56,174,365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国有法人2.62%48,109,8690不适用0
林旺钏境内自然人1.86%34,059,8140不适用0
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1%27,749,0540不适用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境内非国有法人1.16%21,360,707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除此以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部分涉案人员的后续进展情况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5月,公司原董事长傅勇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近期,公司收到了法院下发的对上述人员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法院对上述相关人员依法定罪判刑、没收财产、处以罚金并判决追缴案件相关犯罪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红棉股份)等,不足以弥补的损失部分,责令同案人共同予以退赔。上述判决为已生效判决,但上述判决的追缴或退赔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整计划后续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重整后,一方面,部分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但仍存在部分债权债务诉讼或因证据不足未起诉案件需跟进处理,与贸易相关的资产追收等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让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通过与重整投资人、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的非公开发行和资产置换事项,实现业务转型,使公司聚焦于稳定运营与盈利的食品饮料与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和运营服务,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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