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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3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的公告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公告)进行了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A股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比例(%)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48,457,72428.18
2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31,923,6613.62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3,788,2182.70
4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864,8962.14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251,9531.05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368,9980.95
7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283,6000.94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80,0000.8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7,039,10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王宇擎6,856,0000.7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总数比例(%)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48,457,72428.38
2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31,923,6613.65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3,788,2182.72
4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864,8962.15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251,9531.06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368,9980.96
7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283,6000.95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80,0000.81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玺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39,1000.80
10王宇擎6,856,0000.7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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