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前茅,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元良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雅慧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07家,收费总额7.2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研发支出资本化、长期资产减值以及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年报审计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2025年3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对《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初稿》进行审议,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应进行调整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可了天健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四)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